3、供电区割接期间,需要对梅墟的电网结构进行调整,同时为提高上述区域客户的用电质量,江东供电局将在割接后对上述地区供电线路实施改造。在线路割接、改造期间将会有较为频繁停电,望广大客户谅解
4、在线路割接、改造期间的停电信息,我局将在宁波晚报、浙江省电力公司95598网站(
www.zj95598.cn)公告,亦可致电我局95598服务热线查询。
5、完成客户割接后,上述区域电力客户的供用电关系将转到江东供电局;用电申请、电费收取、事故处理等服务将全部由江东供电局提供;原采用电费托收方式的电力客户,江
东供电局将在近期上门重新签订托收协议。
6、从7月1日开始,原鄞州供电局梅墟营业所将停止受理业务,此区域的用电业务由江东供电局梅墟供电所营业厅受理。地址:江南公路与新梅路交叉口(高新园区消防大队旁),电话:51103508
特此公告。
宁波电业局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