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客户用电指南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40    更新时间: 2007年10月12日
用电申请
您如果需要申请新装用电、增加用电容量或者变更用电,请选择向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拨打电力服务热线95598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如果您在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用电手续,用电营业人员会直接与您洽谈,并为您填写各类“登记表”、“申请表”提供帮助。
  ——如果您用电话或传真向95598电力服务热线提出用电申请,我们的客户代表会和您约定现场查勘日期及时间,请您按有关规定准备好资料配合客户代表办理相关必备手续。
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请详细真实填写用电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居民生活用电开户(新装)
  需填写《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同时请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居民生活用电开户供电企业免收配电工程费和电表费,如果是合表用户申请“一户一表”改造,由施工单位收取表后工程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
居民申请峰谷用电,则每户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取。

变更用电。

对已受理的新开居民客户用电申请,我们不超过3个工作日给予供电方案答复。在您的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增容、减容、暂换
客户请填写《客户变更用电(甲类)申请表》。
移表、改电价类别、迁址、销户客户
  请填写《客户变更用电(乙类)申请表》。
  客户“销户”申请要请客户等到拆表结算最后一次电费后才能生效。
更名、过户及分户、并户
  客户请填写《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对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签名(公章)。
  居民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对入住已由房屋开发单位统一办理开户手续的住房时,还应该持有“购房发票”与“房产证”。
  办理分户手续时,除由原客户填写《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外,分出去的客户还应填写(非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作为开户的依据。
  申请以上业务的个人客户只要客户本人或客户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即可,单位客户应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并盖公章。

电费抄收
抄表周期
  居民客户每两个月抄表、结算、收费一次。
电费查询
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电力客户有按时主动交清电费的义务。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您的电费:
  ——95598电力服务热线电话查询。分自助式及人工查询两种。
  ——联网银行储蓄网点现场查询。所有客户均可凭户号到联网银行的任一储蓄网点现场查询电量电费金额。
  ——供电营业厅触摸屏查询。
  我们还将为您提供电话语音、手机短信的某一种方式通知您及时交费。
交费方式
  目前各类客户的交费方式主要有:营业厅交款、联网银行现金交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委托银行扣款(公用事业交费一卡通)、贷记凭证(包括支票、汇 票等)交款等。委托银行代扣电费是一种便捷、安全的缴费方式,省去了每月跑银行、排队缴费等麻烦,为了方便您今后缴纳电费,建议您到有关联网银行办理委托代扣电
费业务(老三区及鄞州区为公用事业缴费一卡通)。
电费违约金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客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不足一元按一元计收)。
差错电费的退(补)
由于供电企业在计量、抄表、核算、电价执行等过程中引起的电量电费差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未对电量电费差错产生的原因、退补数量进行确认之前,请 客户暂时先按供电企业已经开出的电费发票交纳电费。在经过确认后,其需要退、补的电量电费供电企业一般在次月的电费发票中予以操作,如果数额较大,则视具体情况分若干月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则 由供电企业与客户双方共同协商退、补电量电费方式。
电能表申校
您如果怀疑电表走得过快或走得过慢,可以向当地供电营业所营业厅或95598电力服务热线提出校验电表的申请,并预缴电表校验费。我们将按国家电能表检测标准对该表进行校验。如 果电表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不退还预收的校验费;若电表误差超过了允许范闱,则按规定退还预收的校验费并退补差额部分
电量的电费。
  预缴电表校验费包括表计校验费和人工、运输费用。具体费用可见当地供电营业厅公布的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业扩杂项收费标准》。

停电预告
供电部门为确保输、变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向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电能,有时必须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对计划检修停电,我们提前7天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停电预告。如 果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我们会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
  您如果想及时了解停电信息,可随时拨打服务热线95598查询。同时,我们还将根据您预留的电话号码,提供电话语音自动播放、手机短消息通知的停电预告服务。
故障报修
电力服务热线95598全天24小时开通,随时为客户提供故障报修服务。当客户发生电力故障需报修时,可直接拨打电话95598。我们对城市客户将在45分钟之内到达故障现场,农 村客户在9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特殊边远山区在120分钟之内到达故障现场。
  根据我们与您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的产权分界点,对于在产权分界点指向供电电源侧的配电设施(包括供电企业的计量装置)上发生的故障,由供电企业负责修复。
  对于产权分界点后指向用电侧的配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则由客户自行负责,也可委托我们代为联系有电气维修资质的单位提供有偿服务。

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的处理
居民客户由于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导致电能质量劣化,引起家用电器损坏时,请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并在七日内向供电企业投诉和提出索赔要求(请注意:如果7日内未投诉和提出索赔要求的,将 被视为已自动放弃索赔权)。我们在接到您家用电器损坏的投拆后,会在24小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属于供电企业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我们将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 记笔录材料应请受损居民客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具体的理赔处理按照原电力部《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执行。
如果居民客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由 于第三人责任致使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可协助受损居民客户向第三人索赔。
在理赔处理中,供电企业与受损居民客户因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由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机关申请裁定。